至高荣誉!乌海市委政法委1人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共授予397名个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乌海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科科长刘艳福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刘艳福,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乌海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科科长、乌海市反邪教协会秘书长。从事反邪教工作以来,他孤身走暗巷,逆风战沙场,在琐碎的工作中追求着不平凡的梦想;从事反邪教工作以来,他扎根在基层,战斗在前沿,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人生。
15载反邪之路,刘艳福同志十五年如一日坚守在反邪教工作第一线,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积极传播反邪教声音,把让更多人远离邪教作为职责使命,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担当作为、甘于默默奉献,尽最大努力帮助受邪教裹胁群众走出泥潭,回归正常工作生活。近年来,他先后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1850余场次、讲座1280课时,为工作对象解决“急难愁盼”生活问题120多件,帮助190多名工作对象脱离邪教精神桎梏,以实干实绩持续推动乌海市反邪教工作做优做强,为维护地方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