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检察机关努力提高扫黑除恶斗争效率
2019-07-16 10:47:45来源:责任编辑: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对通辽市开展督导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根据反馈意见,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履职尽责,推动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整体有序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自治区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把督导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办案质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攻坚克难。根据提出的问题,努力整改,切实补齐短板,保证完成“两年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为明年全面打赢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要立即开展自查,与法院就案件性质存在认定分歧的,要加强会商沟通,如果确属检察机关指控错误的,依法纠正。已判决案件中,对法院诉判不一案件要“回头看”,属于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坚决监督纠正,对于承办人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错案的,依法依纪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压实基层院政治责任。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始终坚持不“拔高”认定,也不“降格”处理。各院检察长要主动靠前指挥、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市院统一指导把关,引导全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市检察院办案指导组靠前指导,对全市涉黑、重大涉恶案件以及认定有分歧的案件在依法审查事实证据、准确定罪定性、推动深挖彻查打财断血等方面发挥统一指导把关作用。重点针对已发出检察建议对回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回复的加强督导尽快落实整改。依托“朵兰·未检”平台,加强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切实阻断黑恶势力犯罪向校园和未成年人蔓延。通过开展扫枪治爆专项工作,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联系,对定性分歧的案件要召开三长协商会,通报情况、分析查找原因,努力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统一执法尺度,减少法律适用分歧,形成打击合力,市检察院重点关注各地侦诉判不一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各院整改情况,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提前介入工作力度,涉黑恶案件原则上一律提前介入;工作中要主动与公安机关积极联系,主动作为;对公安机关邀请介入的,选派精干力量,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减少退补退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严格审批延长办案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防止案件不必要拖延。受理审查起诉3日内,通知同级人民法院提前了解案情,为实现快速审理打好基础。市检察院已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地的积存案件,提前介入率、退回补充侦查率实行通报,督促各地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斗争成效。组织精兵强将,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优先办理。目前,公安机关又侦破了几起重大涉黑恶案件,一批重大案件进入批捕、起诉环节,我们的办案压力依然很大。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要推进运行“捕诉一体”专业办案组。检察长、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办理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于确实存在员额少、压力大问题的,院党组要统筹把握,本院范围内选调检察官,确有困难的,由市院想办法调配人员力量予以解决,决不能让涉黑恶犯罪案件积存在检察环节。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案件质量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们的承办人学习不足,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理解掌握不深不透,下一步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近期,市检察院将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培训,邀请检察审判业务专家对全市检察业务人员以面授形式展开培训,结合所办案件进行个案点评、个案分析、阶段性总结等,全面提升全市检察干警准确理解、适用办理涉黑恶案件法律、司法解释的能力水平,消除法律理解偏差、知识体系薄弱的问题。(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自治区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把督导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办案质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攻坚克难。根据提出的问题,努力整改,切实补齐短板,保证完成“两年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为明年全面打赢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要立即开展自查,与法院就案件性质存在认定分歧的,要加强会商沟通,如果确属检察机关指控错误的,依法纠正。已判决案件中,对法院诉判不一案件要“回头看”,属于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坚决监督纠正,对于承办人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错案的,依法依纪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压实基层院政治责任。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始终坚持不“拔高”认定,也不“降格”处理。各院检察长要主动靠前指挥、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市院统一指导把关,引导全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市检察院办案指导组靠前指导,对全市涉黑、重大涉恶案件以及认定有分歧的案件在依法审查事实证据、准确定罪定性、推动深挖彻查打财断血等方面发挥统一指导把关作用。重点针对已发出检察建议对回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回复的加强督导尽快落实整改。依托“朵兰·未检”平台,加强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切实阻断黑恶势力犯罪向校园和未成年人蔓延。通过开展扫枪治爆专项工作,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联系,对定性分歧的案件要召开三长协商会,通报情况、分析查找原因,努力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统一执法尺度,减少法律适用分歧,形成打击合力,市检察院重点关注各地侦诉判不一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各院整改情况,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提前介入工作力度,涉黑恶案件原则上一律提前介入;工作中要主动与公安机关积极联系,主动作为;对公安机关邀请介入的,选派精干力量,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减少退补退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严格审批延长办案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防止案件不必要拖延。受理审查起诉3日内,通知同级人民法院提前了解案情,为实现快速审理打好基础。市检察院已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地的积存案件,提前介入率、退回补充侦查率实行通报,督促各地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斗争成效。组织精兵强将,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优先办理。目前,公安机关又侦破了几起重大涉黑恶案件,一批重大案件进入批捕、起诉环节,我们的办案压力依然很大。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要推进运行“捕诉一体”专业办案组。检察长、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办理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于确实存在员额少、压力大问题的,院党组要统筹把握,本院范围内选调检察官,确有困难的,由市院想办法调配人员力量予以解决,决不能让涉黑恶犯罪案件积存在检察环节。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案件质量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们的承办人学习不足,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理解掌握不深不透,下一步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近期,市检察院将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培训,邀请检察审判业务专家对全市检察业务人员以面授形式展开培训,结合所办案件进行个案点评、个案分析、阶段性总结等,全面提升全市检察干警准确理解、适用办理涉黑恶案件法律、司法解释的能力水平,消除法律理解偏差、知识体系薄弱的问题。(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