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正义 保障法治权威
通辽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2019-06-28 11:49:10来源:责任编辑: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8年以来,通辽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不断推进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佩林为组长,以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以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通辽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上级部署,研究具体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二是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和工作重点。局党组成员与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层层签订了《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书》,结合扫枪除爆专项行动签订了《无私藏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待室、专线电话、举报箱,制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板、指示板,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四是印发了《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相关问题解答140问》、《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知识考试,让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扫黑除恶的基本知识,真正做一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明白人。五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的意见》,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上下互通机制等,切实提高了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及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宣传工作。在全系统内印发了《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扫除黑恶势力,共建平安通辽”的宣传主题,同时部署了重点宣传内容和工作任务。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大讲堂,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责任人及基层群众参加了培训;开展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组织人员在西门街道彩虹社区,发放相关资料并现场解答居民咨询;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讲座,让戒毒人员对专项活动有了更为深刻清晰的认识;组织律师到通辽监狱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知识讲座和法律援助活动,以案释法为服刑人员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司法执法人员、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并通过“法治乌兰牧骑”演出、“以案释法宣讲团”等形式,大力宣讲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法规。三是积极利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普法手机报、法治通辽微信公众号、法治通辽头条号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市司法局通过新媒体共播发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信息515条。今年5月,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被《法治内蒙古》刊物总第61期进行了专刊报道。
三、坚持深挖彻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工作落实、工作宣传和信息沟通,进一步规范工作台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3年内解除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入户走访、社区(嘎查村)走访、集中点验、签订承诺书、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犯罪的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信息核查,全面了解其家庭情况、现实表现、活动范围,经济来源和社会关系等情况,做到了知动向,知动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经过认真细致排查,施介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金某提供了1条涉黑线索,目前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三是强制隔离戒毒所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题动态分析研判会,结合民警摸排及公安机关动态管控档案,集中梳理场所戒毒人员涉黑涉恶情况,并在场所内深入排查我市黑恶势力头目张立新、刘大宝、冯强、薛光辉等人员有无劳动教养和戒毒情况,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重点摸排,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指导监督,促进律师代理工作规范化。一是组织全市律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和座谈会,教育引导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理性开展辩护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司法局关于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为,严查律师违法违纪案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核查监督制度,依法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律师正确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截止2019年5月31日,通辽市司法局共统计上报全市范围内律师参与的扫黑除恶案件120起。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起、寻衅滋事犯罪49起、非法拘禁犯罪5起,聚众斗殴犯罪18起、强迫交易犯罪5起,故意伤害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3起、其它类型犯罪18起。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的54起,在检察机关起诉阶段的35起,法院审判阶段的31起。118起案件参与律师为本市律师,2起案件参与律师为外省律师,目前没有收到维权申请和司法建议。
五、立足工作实际,破网挖伞同频共振。为了深挖细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情况,市司法局多次专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化。一是市司法局党组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干警、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签订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保证自己不参与黑恶势力、不充当保护伞、发现线索及时报告,立足本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承诺书。二是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放到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在全系统内深入开展调查、排查和自查,形成月报告机制,对全系统内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再排查,再深挖,努力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辽市司法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部署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和调动全市564名司法行政干警、1050名法律工作者、3330名普法志愿者、8883名人民调解员的网格员作用,形成人人参与、宣传、发动、斗争的天罗地网,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佩林为组长,以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以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通辽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上级部署,研究具体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二是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和工作重点。局党组成员与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层层签订了《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书》,结合扫枪除爆专项行动签订了《无私藏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待室、专线电话、举报箱,制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板、指示板,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四是印发了《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相关问题解答140问》、《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知识考试,让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扫黑除恶的基本知识,真正做一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明白人。五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的意见》,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上下互通机制等,切实提高了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及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宣传工作。在全系统内印发了《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扫除黑恶势力,共建平安通辽”的宣传主题,同时部署了重点宣传内容和工作任务。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大讲堂,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责任人及基层群众参加了培训;开展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组织人员在西门街道彩虹社区,发放相关资料并现场解答居民咨询;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讲座,让戒毒人员对专项活动有了更为深刻清晰的认识;组织律师到通辽监狱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知识讲座和法律援助活动,以案释法为服刑人员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司法执法人员、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并通过“法治乌兰牧骑”演出、“以案释法宣讲团”等形式,大力宣讲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法规。三是积极利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普法手机报、法治通辽微信公众号、法治通辽头条号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市司法局通过新媒体共播发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信息515条。今年5月,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被《法治内蒙古》刊物总第61期进行了专刊报道。
三、坚持深挖彻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工作落实、工作宣传和信息沟通,进一步规范工作台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3年内解除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入户走访、社区(嘎查村)走访、集中点验、签订承诺书、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犯罪的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信息核查,全面了解其家庭情况、现实表现、活动范围,经济来源和社会关系等情况,做到了知动向,知动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经过认真细致排查,施介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金某提供了1条涉黑线索,目前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三是强制隔离戒毒所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题动态分析研判会,结合民警摸排及公安机关动态管控档案,集中梳理场所戒毒人员涉黑涉恶情况,并在场所内深入排查我市黑恶势力头目张立新、刘大宝、冯强、薛光辉等人员有无劳动教养和戒毒情况,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重点摸排,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指导监督,促进律师代理工作规范化。一是组织全市律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和座谈会,教育引导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理性开展辩护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通辽市司法局关于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为,严查律师违法违纪案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核查监督制度,依法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律师正确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截止2019年5月31日,通辽市司法局共统计上报全市范围内律师参与的扫黑除恶案件120起。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起、寻衅滋事犯罪49起、非法拘禁犯罪5起,聚众斗殴犯罪18起、强迫交易犯罪5起,故意伤害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3起、其它类型犯罪18起。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的54起,在检察机关起诉阶段的35起,法院审判阶段的31起。118起案件参与律师为本市律师,2起案件参与律师为外省律师,目前没有收到维权申请和司法建议。
五、立足工作实际,破网挖伞同频共振。为了深挖细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情况,市司法局多次专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化。一是市司法局党组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干警、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签订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保证自己不参与黑恶势力、不充当保护伞、发现线索及时报告,立足本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承诺书。二是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放到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在全系统内深入开展调查、排查和自查,形成月报告机制,对全系统内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再排查,再深挖,努力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辽市司法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部署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和调动全市564名司法行政干警、1050名法律工作者、3330名普法志愿者、8883名人民调解员的网格员作用,形成人人参与、宣传、发动、斗争的天罗地网,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