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之我见
近年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在涉检信访工作中,不断加强源头预防、执法规范、评估预警、接访调处、队伍建设等机制建设,主动化解涉检矛盾纠纷,效果彰显。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检去呼进京上访和非正常访,连续三次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文明接待室”称号,那么,期间得益于什么呢?
一、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执法质量,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
一是健全信息研判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地排查矛盾、接待来信来访,其他机关和部门分流转交、上级交办案件等多种渠道,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收集整理,登记备案,每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有代表性、倾向性的案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同时,全面检测涉检网络舆情,设立了网络舆情检测员,对各知名网站、论坛进行日常监测,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对于发现的涉检网络舆情,及时跟帖,参与评论,引导树立正面的网络舆情导向,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紧快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是规范办案办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案件办理质量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规范办案,文明执法,提高案件质量。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职责范围,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突出强化举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申诉等环节的相互制约。同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关系,更加广泛的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因执法不规范而引发纠纷、激化矛盾,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建立评估预警机制。推行“一案一评、二级评估、三色预警”工作模式。“一案一评”是指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必评;“二级评估”是指办案部门将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的等级分为两级,当事人意见强烈、有信访苗头的评估为“一级”,当事人有部分意见、存在不确定信访因素的,评定为“二级”;“三色预警”是指根据当事人有可能信访的级别、类别、化解难度等从重到轻依次确定相应的警示级别,分别标为红、黄、蓝三色,实行全院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心理、教育、求助等手段,确保息诉罢访,结案事了。
二、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多措并举,及时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
一是建立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紧紧依托在市民诉求中心设立的巡回检察室平台,把检察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大调解”工作范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建立并完善检察机关与党委、政法委、法院、公安、政府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机制,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检察环节,所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赔偿诉求、双方当事人可能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其他可以调解或和解的涉检信访等案件的始终,借力疏通法律问题已解决的到位案件的“出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二是推行《检察长接待》制度和《预约制度》。为有针对性地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使其心服口服,消除矛盾,将各检察长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制作在大厅显示屏上,使来访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点名某位检察长或案件承办部门接访,并明确规定只要当事人点名接访,被点名的人就必须无条件的来接待来访人,如果因特殊原因当时不能接访的,控申部门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另预约时间接访。
三是严格领导包案制度。对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的涉检信访案件,按照院领导班子分工,实行院领导包案责任制,逐案落实“四定四包”责任制,要求院包案领导亲自了解案情、亲自约谈上访人、亲自包案处理重点问题,直至息诉罢访。同时,进一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变坐等群众上访为院党组成员带队主动下访,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有效地缓解了上访人的过激和对立情绪,推动了案件有效处理。
四是坚持联合接访制度。根据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涉及本院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由各部门联合接访,主管检察长、科长、承办人同时参加,对来访反应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措施,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因证据不足或存在瑕疵且有被害人的案件,在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同时,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共同答复被害人提出的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引起上访。
五是实行律师介入制度。针对部分信访当事人有时不信任公安、检察机关等案件承办部门的答复这一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业务涉及面宽、熟悉各种法律程序的特点,将霍市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及一些知名律师的联系方式放在接待大厅的醒目位置,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时,告知上访群众可以自己联系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必要时也可以由控申工作人员与律师联系,共同向其解答问题,从而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对答复心服口服。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一是牢牢把握领导重视这个重点。对涉检信访高度重视,每年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检察长亲自抓,亲自接访,亲自研究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靠前抓,着力抓好涉检信访案件综合协调、调处化解、机制建设等工作;其他副检察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涉检信访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体制。同时,把涉检稳定与业务、队伍、廉洁自律一起作为“一岗四责”的四项责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干警年度目标任务管理,增强干警对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牢牢把握落实责任这个关键。完善首办责任制,首次受理、办理案件的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承办案件的接待、联系、办理、反馈等职责,对案件负责到底,直接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和确保各业务部门的执法责任、错案范围、追究程序,建立职责分明、统一规范的执法责任制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过错,或打击报复信访人的,严格按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个保障。检察机关的整体工作,归根到底是由每个干警来完成的,所以干警的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全院整体工作的开展和效果。因此,要多渠道、全方位、多角度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一是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的高低从根本上决定一个人对问题的处理态度。要加强对广大干警政治思想的教育,真正提高政治素质,树立执法为民、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检察机关必须要增强“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意识,破除高高在上的“权力意识”,了解群众的疾苦,有针对性的做好化解矛盾关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要教育干警把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干警业务素质需形成一种制度。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办法可以不拘一格,围绕检察工作实践,,加强培训,创新推出“干警讲坛制度”“外出学习报告制度”和“年轻干警兼职制度”等,坚持每周五上午集体学习,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驾驭检察工作的综合能力,有针对性地去解决涉检信访问题。三是提高廉政意识。检察干警只有廉洁办案,才能确保法律的公正,司法的权威,才能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各项廉政制度,确保检察干警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触高压线,在群众中保持良好形象。四是改善工作作风。对无理上访要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掌握方式方法。每位干警既要掌握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要有亲切、和蔼的工作作风,不简单、不粗暴、不生硬、不冷漠。要有服务意识,要耐住性子听上访人抱怨,以我们的诚挚感动上访人。不能以简单对简单,以粗暴对粗暴。要抓住上访的主要症结,指出上访人无礼之处,非法之处,要求过分之处,使其在思想上对其行为有所反思、有所反省、有所收敛。
总之,正确并有效地处理涉检信访案件,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惹事”是基础,是检察机关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具体体现;“不怕事”是态度和决心,是有错必究的具体体现;“敢揽事”是大局意识和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会办事”是前三者实践的理论升华,是检察机关处理涉检涉访上诉案件的根本方法所在。